第十九屆會計菁英辯論比賽

比賽辦法

一、            宗旨

 為貫徹會計專業刊物之使命,提倡學術研究風氣、培養表達藝術、鼓勵會計系學子發揮實事求是精神及增進團結合作之團隊精神。

二、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會計研究月刊

三、協辦單位

   東吳大學會計系

四、參加對象

   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會計科系

五、比賽日期

   民國96年10月6日(星期六)∼8日(星期一)

六、比賽地點

   台北市貴陽街一段56

七、比賽隊員

   原則上每校限組一隊參加,每隊至多8名(同校之日、夜間部得分組兩隊參加)

八、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96年6月12日

九、比賽方式

   採奧瑞崗式辯論規則,雙循環賽制。

十、評審人員

1.  各校至少推薦教師評審一名,及技術性評審(曾參加兩次區域辯論比賽經驗,且獲個人獎項之高年級學生)一至數名。

2.  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會計學術及實務界之專家或學者及有辯論經驗人士擔任。

十一、領隊會議

    暫定96年7月2日(星期一)14:00∼17:00,於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台北市承德路一段17號20樓)大教室舉行,決定賽程及辯論題目,請各校領隊務必準時出席(領隊不克出席得由副領隊代表)。

十二、獎勵

  1.團體獎:取優勝前四名,各頒獎盃一座,及獎金:

    冠軍:80,000元(現金40,000元,及40,000等值獎品)

    亞軍:50,000元(現金25,000元,及25,000等值獎品)

    季軍:30,000元(現金15,000元,及15,000等值獎品)

     殿軍:20,000元(現金10,000元,及10,000等值獎品)

2.個人獎:由進入決賽之各隊員中,依個人成績取前三名,各頒獎牌一面,會計研究月刊一年期免費贈閱及獎金:

      第一名:10,000元

      第二名: 8,000元

      第三名: 5,000元

       3.辯才獎:另於「團體獎」之外的各隊員中,以成績為標準(至少需出賽三場),選出六名「辯才獎」頒贈錦旗及贈閱會計研究月刊一年份。

十三、附註

1.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於領隊會議時提出建議,再由主辦單位酌情修正並公布之。

2.  活動保證金:為使同學珍惜活動資源,避免浪費情事,主辦單位將事先收取參加活動保證金3,000元(請於領隊會議時繳交),活動期間無任何違紀事件,並且全程參與賽程及選手之夜與開閉幕典禮,則各校領隊可於閉幕典禮後向主辦單位領回。

3.  活動聯繫人:

蔡旻峻先生  電話:(02)2549-0549 ext. 302  E-mail: juste@ardf.org.tw

林平凱小姐 電話:(02)2549-0549 ext. 307  E-mail: kea@ardf.org.tw

              傳真號碼:(02)2549-0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