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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之對象條件及相關作業規定,96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作業申請期限自96年4月2日至4月16日止,請依公告事項之受理機關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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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替代役』4月2日起受理役男申請。內政部役政署表示,96年政府公共服務大軍-『一般替代役』訂於4月2日起受理役男申請至4月16日止,凡77年次(含)以前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並符合申請條件之役男得依意願辦理申請;另為使我國具多元與國際化生活環境,本年仍持續受理海外留學尚未服兵役之已畢業(或應屆畢業)役男返國服一般替代役,以推動英語環境提昇國民的外語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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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專長(志工)條件申請服替代役者,須先至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一般替代役申請作業資訊系統」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及選服時段、役別、機關後,至戶籍地公所查驗申請書及證明文件及辦理「請服一般替代役」,並於截止申請日(4月16日)前由役男將申請資料郵遞役政署(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始完成申請手續;持國外學歷尚未接受徵兵處理之役男,亦應於截止申請日前將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郵寄役政署;已返國並經徵兵處理者,應先向戶籍地公所辦理「請服一般替代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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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利役男生涯規劃,96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作業,仍結合替代役徵集梯次時程,區分96年下半年(7∼12月)及97年上半年(1∼6月)二個時段服役之申請名額,由役男依其意願並結合履行兵役義務時程規劃,自選單一時段、單一役別、單一機關名額提出申請,並按取得服替代役資格籤號順序分梯次徵集服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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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96年役男申請服替代役作業規定及相關資訊(專長條件、名額、、)請至役政署網站-最新消息區查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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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詳細內容亦公告於系辦外公佈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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