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會計學系學士班轉系審查要點
88年4月28日八十七學年度第十六次系務會議通過
88年5月12日八十七學年度第十八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88年10月6日八十八學年度第四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90年11月8日九十學年度第六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93年3月30日九十二學年度第十五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94年4月18日九十三學年度學士班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壹、
本要點依據「國立中正大學學生轉系辦法」訂定。
貳、 本系接受轉系之申請,學生申請轉入會計學系者,應於每年本校行事曆規定之截止日前向本系提出申
請。
參、 凡向本系申請轉系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任一學期初級會計學或會計學原理成績八十分(含)以上及
申請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名次在原就讀班級前百分之二十(含)以內。
肆、 通過成績審核者,應參加口試,申請開始日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和口試成績各佔50%,合計為總成
績。
伍、
錄取排名依下列原則:以申請者總成績為準,若總成績相同時則以口試成績為準。
陸、
本要點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呈教務處核備後實施,修訂時亦同。